我的身份证在入客户方工厂时被保安扣押,说是防止偷盗,出厂时被告知已经遗失,我应该怎么办?此后出现的身份证盗用问题该如何认定责任?
您好!首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三章第15条规定“除公安机关外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”。鉴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,你应该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,并与客户工厂协商解决此事。为防止出现身份证盗用的问题,你应该登报身份证遗失。
太荒唐了,企业和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扣押身份证,直接去告他或单位就可以了,冒用身份证后果一切由他们负责。你不报案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。如果想自己解决,就到你的当地派出所挂失再从新办理一个就可以了。祝你好运。
共2条/分1页,当前第1页: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