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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社会文化] 金紫薇和吴静钰 |
| 祝镇辉 发表于:2008-8-21 9:44:23 |
[ 一个是1998年来江西(赛艇),一个是2003年去江苏(跆拳道)。有意思!02年一下没注意,让吴MM擅自自费参加全国比赛拿了冠军,这是我们江西体育官员的重大失误。 当年那个金紫薇MM也是跟着教练来江西的。 见了好处就上,甚至不惜废掉吴MM几年时光,江西的体育官员们欠吴MM一个道歉 别的不说了,就问你一句,江西人和江苏人为了这个冠军,拉锯三年,结果把别人的成绩也荒废了三年, 如果江西真的不重视,真的不在乎她,何至于此?何至于这样的争执不休?也重视,也得早点重视吧? 02年的时候,逼得小吴MM自费参加全国比赛,伤透了人家的心。 等人家自费拿了全国冠军,江西的“慧眼”们马上就知道“识人才”了,宁愿费掉别人三年大好时光也在所不惜。 这次要不是江苏提出奥运金牌分成,吴MM连奥运都参加不了。 吴MM的第一个全国冠军是自费参加比赛的,后面的训练都在江苏,和江西有什么关系? 其实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,利益的问题,这是问题的本质.江西没钱,人才外流,包括体育,(本身体育是用钱堆出来的,)而体育官员的利益和前途是和金牌挂钩的,金牌的归属地以运动员的注册地为主,不是以运动员的籍贯为主,大家要注意这个重大区别,不然,奖金下来了,大家怎么分?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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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Re:金紫薇和吴静钰 |
| 一醉百年 发表于:2008-8-22 9:18: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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